国务院发布医改重点任务 ,坚持三医联动!_海南至尊国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-新闻动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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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国务院发布医改重点任务,坚持三医联动!
      上传日期 :2018-09-20 14:01:30  浏览次数:8811

      近期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(国办发〔2018〕83号)》 。通知显示 ,国务院已经同意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》 ,将由各部门组织实施。

      其中,包括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、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、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、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、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、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七大方面,以及50个实施要点。

      关于这50个要点 ,有开展国家药品集采试点、短缺药品定点生产 、调整基药目录、落实异地就医、药店分类分级管理、促进社会办医 、全面开展按病种付费 、医保支付助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……多举措推进医疗、医保 、医药三医联动,聚焦解决看病难、看病贵等重点难点问题 。

      完善分级诊疗考核;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
      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,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,落实牵头医院责任,调动牵头医院积极性 ,加强行业监管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 、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 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中国残联负责 ,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,下同)

     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,完善激励机制,落实保障政策 ,加强考核评价 ,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,做实做细服务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 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中国残联负责)

      全面开展按病种付费;落实异地就医结算

    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。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 ,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,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s)付费试点 。促进医保支付、医疗服务价格、药品流通 、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 。(国家医保局 、财政部 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      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,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 。(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      调整基药目录;开展国家药品集采试点

      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,制定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,推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 、财政部 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药监局负责)

      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,推进各省(自治区 、直辖市)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 ,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。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,明显降低药品价格。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。(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 、国家药监局负责)

      将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2018年度项目 。(科技部 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)

      短缺药品定点生产;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

      加强全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,建立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,合理确定储备规模 ,完善储备管理办法,建立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。建设国家、省两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 。将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列入支持重点 。继续实施临床必需、用量小 、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工作,组织开展小品种药(短缺药)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。(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务院国资委 、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)

      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,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,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。(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药监局负责)

      加强慢病防治;推动中医馆、国医馆升级

      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,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,推动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处方 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)

     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,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重点攻关和成果转化 ,布局建设一批区域中医(专科)诊疗中心和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,提高中医药疑难疾病诊治能力和水平,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“十三五”行动计划 ,推动基层中医馆、国医馆建设提档升级。(国家中医药局 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负责)

      促进社会办医;推进医师多点执业

      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 。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。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,通过医疗联合体、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。制定促进诊所发展的指导性文件,修订诊所基本标准 ,在部分城市开展诊所建设试点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 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,财政部 、银保监会、国家中医药局参与)开展中医诊所备案。(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      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,完善备案制,加快推动医疗责任险发展 ,同步完善监管机制。引导和规范护士多点执业 、“互联网+”护理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银保监会 、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      医保支付助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

      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 。推进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,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诊疗信息共享 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      制定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)

      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,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,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。(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      大力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、智能导医分诊、候诊提醒、检验检查结果查询、诊间结算、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。推动重点地区医疗健康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对外开放。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项目。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 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中医药局负责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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